·文:于林冉
合作方只该见到你一次
同一个团队的两个人,打给同一家公司,会发生什么。
·文:于林冉
同一个团队的两个人,打给同一家公司,会发生什么。
一个代表团要来考察技术,行程里有一场 3D 打印工作坊。我找到一家工坊,谈过,条件也谈定了。
同事也找到了同一家,也打了电话过去。老板把我们两个都派去了这次接待,谁也没告诉;我们各自去找,又各自找到了同一个地方。
站在柜台后面看,这是同一家机构来了两趟,带着两套不同的条件。
于是他们知道了一件本不该知道的事:我们的报价可以谈,而且我们这边没有一个人明确说了算。
两套条件里,我谈下来的价更低,照纸面看该用我这一版。结果依然是错的。
省下的那点钱,是用信誉付的。见过同一个团队报出两个价的合作方,下次谈判时会记得这件事。而一个分不清你们谁做主的合作方,对你之后带去的任何事,都会更慢地点头。
每个合作方肯被打扰的耐心都有限,而这份耐心按公司算,不按人算。两通电话,消耗快一倍。
重复联系贵就贵在这里。贵的不是白花的那一个小时,是第二通电话跟第一通从同一个小账户里扣,等到真正要紧的那个请求,里面已经不剩什么了。
这一点值得多想一会儿,因为它跟看上去的恰好相反。两个有能力的人在一座不大的城市里找合适的合作方,常常会找到同一家。走到一处,正是一次好的寻找该有的样子。
所以只要不止一个人在做同一件事,重复就是默认结果。它要靠设计消掉,不是靠提醒。
不是例会。是一份所有人都看得到的名单,三列:合作方、这段关系归谁、最后一次联系的日期。
派活的人管这份名单。两个人被派去同一场接待,那这张地图就属于派活的人,而且该在我们任何一个人打电话之前就存在。
配套的规则很短。联系之前先认领名字。跟谁谈过,当天写一行记录。团队里还有人需要进到那场对话里,由负责人把他带进去,而不是让合作方再见到你们这边第二个陌生人。
别当着对方的面理清楚,也别让两个版本并行下去。
由一个人,一次,把话说明白:您那边收到了我们两个人的联系,这件事我负责,我们采用的是这些条件。消息很短,说的时候略有点尴尬,但它能把整件事收干净。
合作方一直在判断的是:跟你们合作省不省心。他们用来判断的依据,几乎全发生在正式开工之前:你们怎么写字,多快回信,第二封邮件和第一封说的是不是同一件事。
同一家公司接到你们两个人的电话,等于替他们把这个问题答了,答案对你们不利。